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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30    发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举报和投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7年,我省各级行政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重点,统筹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科学谋划政务公开
  制定政务公开“5年行动计划”,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执行全方位公开、管理全领域公开、服务全过程公开和结果全维度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改革,争取到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出台《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围绕着力推进“五公开”、积极回应关切、切实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工作操作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深化政务公开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以公开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第一时间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威公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91号)及其图片解读。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目前,省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665项,设区市本级平均达到755项,县(市、区)平均达到656项,全省“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到87.9%,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94.7%。
  以公开助力“政府数字化转型”。以提高行政质量、效率和政府公信力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再造政府工作流程,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数字化型政府。2017年,开展政府数字化转型试点,建立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对经济运行、社会信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进行分析监测,为政府精准决策和高效治理提供支撑,打造“智慧政府”。加快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进程,着力打破信息孤岛、打破地区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建立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和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50%以上的事项开通了网上办理。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实现“一次办结”,其中80%以上开通网上办理,5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真正让数据活起来、用起来。
  2.围绕调结构稳增长推进公开
  权威发布引领浙江发展的重大改革措施,加强预期引导。围绕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设“两个高水平”“六个浙江”“四个强省”等战略部署,制订权威发布工作计划,建立主要领导和新闻发言人“同频共振”及时发声的公开发布立体模式,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形式,第一时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发布”政务新媒体集群矩阵等渠道,权威公布“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推进“区域能评、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亩均论英雄”、德清“标准地”等重大改革政策,同步发布解读政策背景、目标任务、适用范围,同步开设政策咨询热线,实现权威发布、引导舆论,为加强预期引导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面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部署,按照“好用、管用、共用”原则,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的在线平台2.0版。2017年10月,全省11个市、89个县(市、区)实现在线平台2.0版全覆盖。至2017年底,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已实现“四个百分之百”:在线平台2.0版全省100%应用、全省123个投资项目审批系统100%打通、全省6643个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功能100%开通、全省6643个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功能100%开通。截至2017年12月,2.0版在线平台网上办结事项已达30000余件。公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7年本)的通知》(浙政发〔2017〕16号),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能共享则共享”原则,梳理了投资项目全流程行政审批事项(含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后事项合计为54项、115个子项,形成了《浙江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2017年)》,全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
  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2017年,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113个省、市、县(市、区)交易平台完成对接,全面贯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通道,成为浙江政务服务网的5大板块之一,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统一查询。为确保交易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每月对地市交易平台的数据上传工作进行考核和排名,按季度进行通报,实现上报国家的数据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做好PPP示范项目名单发布工作。在省财政厅网站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公开全省PPP政策法规、项目信息、合作机构、项目地点、投资金额、合作期限、运作方式、回报机制等信息,方便社会资本查询。为加快推广PPP模式,更好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通过“浙江发改”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78个传统基础设施领域2017年PPP示范项目,总投资2504亿元。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建立浙江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集专家,2017年已成功邀请到5位国家级知名专家。截至2017年12月,浙江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中已入选218名符合标准的专家。
  按季度召开全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解读浙江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增加推动转型升级、振兴实体经济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内容。按月在“浙江统计”微博、微信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经济运行指标数据,全年发布249篇经济统计信息,引导社会各界全面了解经济形势。做好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2017年,全省审计机关公开了736个审计项目的结果公告。
  围绕国家和省出台的减税、降费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通过“企业减负”专栏,主动推送最新出台的减负降本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和工作报告等;加强宣讲、做好引导,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全面梳理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通过媒体宣传、编印手册、组织专题培训、科技下乡活动等多种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民负担监管、农机购置补贴两方面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公开力度,推动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围绕“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及时发布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信息,公布浙江省知名农业品牌百强榜、系列“十大品牌农产品”。围绕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浙江瓜菜种业博览会、浙江省农博会、上海展销会等重要活动,主动谋划,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宣传产业发展情况,提升我省农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建立健全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向社会公布192家浙江省级重点行业计划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及所涉企业名单。
  3.围绕防风险惠民生推进公开
  以公开助推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在省国资委网站发布13期《国资监管工作简报》,做到动态发布国有资产企业整体运行状况和资产质量等总体数据变动情况,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以公开助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通过新媒体及时发布金融政策信息,让公众及时了解银行业经营发展的相关数据。
  以公开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管理,建立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库,促进行业信息共享和发布,实现房源数据实时查询、信息实时共享。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2017年发布6期《全省新建商品房市场运行情况》,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全省530个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名称、地址、实施主体已全面向社会公开,反响良好。
  以公开助推安全生产。及时发布安全提示,主动发布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安全提示和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全年主动公开隐患挂牌信息22条、事故信息34条,公布3批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做好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布《台州天台足馨堂足浴中心“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和《杭州市西湖区桐庐野鱼馆“7·21”燃气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以公开助推精准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工作。对扶贫工作进行梳理和完善,细分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扶贫政策、项目安排、扶贫资金、扶贫成效、建档立卡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我省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最新政策、标准和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针对民政服务对象特点,将公开平台下沉到社区宣传栏、乡镇(街道)办事窗口等,努力扩大群众知晓面。
  以公开助推环境保护。在省环保厅网站建立“中央环保督察在浙江”“清新空气(负氧离子)数据”“剿灭劣Ⅴ类水”等特色栏目,增加地表水水质公开、环境违法“黑名单”公开等内容,实时发布11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和全部市、县(市、区)160个空气自动站的实时数据。及时公布2017年度国控、省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建立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省控以上重点监控企业均按要求发布自行监测信息,全年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合计3516家。2017年9月,第三方机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发布的2016-2017年度全国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浙江省位列全国第一,温州市以78.1分排名全国城市第一。
  以公开助推卫生计生教育等工作。建立全省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集中公开包括双随机抽查事项、教育经费、教育督导、重点工作进展、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高校信息公开等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93条。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在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重要政策制定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公开“双下沉、两提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的信息,通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省市医院与县级医院紧密合作办医、省市专家到基层常驻帮扶、基层临床专科建设等情况,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城市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群众看病就医“少跑腿”,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问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价格均常规化纳入院务公开内容,以阳光用药工程为抓手,开展全省三级以上医院的16项核心指标信息公开工作。全省省级医院均开展医务人员行风建设承诺践诺公示上墙活动,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
  以公开助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四品一械”安全信息全面征集和公开,全年共公开食品安全信息58期、药品安全信息8期、医疗器械信息4期、保健食品化妆品信息5期,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提高了监管工作透明度。加大依法公开食品药品抽检、黑名单和行政处罚等3类信息的监管力度。全年共公开食品抽检信息33期、药品抽验信息4期、保健食品抽检信息1期、化妆品抽检信息3期,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10条、严重失信者名单16份,既震慑了企业,又预警了消费者。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2号),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细化举措。建立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标准化专家团,实行结对帮扶,具体指导各试点县(市、区)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定期报告、定期督查等工作推进机制,每半月编发《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半月报》,省级有关部门和试点县(市、区)以书面形式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根据试点工作时间节点,定期开展督查,做到试点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到哪里,确保每一项试点任务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专栏,集中交流试点工作经验做法,2017年刊发动态信息79条;举办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培训班,系统学习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专业知识。
  2017年,7个试点县(市、区)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公开事项2073项,其中杭州市拱墅区204项、宁波市江北区276项、温州市瓯海区233项、嘉善县274项、义乌市429项、江山市285项、临海市372项,并根据“1+X”模式(规定动作加自选模块)进行了规整和流程优化,争取2018年7月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和规范,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提供“浙江经验”“浙江标准”。
  2.着力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
  依据部门不同职责,调整公开目录设置,确保既“统一配置”又“量身定制”的目录形式,明确每项公开目录对应的信息内容。2017年,全省11个设区市政府、46家省级单位调整了公开目录,为公众“一站式”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了便捷渠道。细化公开目录编制,对政府信息进行归类编目,在公开栏目中配置公开依据、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公开要素,按照制定部门、标题、关键词、所涉及的事项,提供目录检索功能,全省43家省级单位、9个设区市政府的公开目录具备检索功能,使信息检索更高效。梳理重点领域内容,归纳重点领域目录,调整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2017年,杭州市公布了27项重点领域子目录、宁波市公布了《宁波市市级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绍兴市公布了《绍兴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有力地推动重点领域公开目录标准化建设。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号),开展清理整合存量网站、规范网站开办下线流程、规范网站基本信息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政府网站资源集约和创新发展,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2017年,主动公开44个省级部门、11个设区市政府的文件、政策等信息63934件,日均更新量超过170件。
  新设浙江省政府网站监测曝光台栏目,以平均每两周抽查频率,曝光问题网站。完成全省政府网站4个季度抽查工作,每季度对44个省级部门、11个设区市和89个县(市、区)共计4546个网站(其中目前正常运行网站939个)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网站长期未更新、存在空白栏目、错误链接、站点长期无法访问、严重错别字等情况。2017年,共抽查2472个网站,平均合格率达94%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着力抓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鼓励政府及其政府主要负责人担当“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2017年省政府发布政策解读49篇,全省发布16216篇政策解读稿件。在各级政府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专门开辟政策解读专栏,并充分发挥“浙江发布”等政务微博、微信平台作用,举办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全面深入介绍政策的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着力抓新闻发布。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在线直播”专栏,多位省领导通过“在线直播”等平台,宣传浙江改革的思路和举措。2017年“在线直播”专栏共直播访谈和新闻发布会26期。推动各地各部门将新闻发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4·2·1+N”新闻发布模式,实现省市两级全覆盖。2017年,省政府新闻办共举行56场新闻发布会,省级部门和各设区市的57位“第一新闻发言人”纷纷亮相,深入介绍政府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宣传惠民利民举措,积极引导社会预期。
  着力抓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江发布”作用,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要事项,及时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发出政府权威声音,将真相传递给社会公众,引导社会舆论,压缩不良信息传播渠道,取得良好反响。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2017年,全省回应各类事件达216259次。
  (五)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渠道
  以图文、图表等形式,就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同步发布网上解读。开设“在线直播”栏目,对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领导访谈进行实时同步直播,2017年共直播26期。继续办好“省长信箱”、咨询投诉等栏目,听群众之声,解群众之忧。建设全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整合省市县各级政府网站网上咨询投诉举报入口,实现统一受理、精准分流、快速办理、信息共享。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十九大精神、民生实事等主题,积极开展网上民意征集活动和网上问卷调查。在全省政府网站首页上添加“政府网站找错”链接,接受网民对网站的监督纠错。2017年,共转办和处理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的我省政府网站问题留言1435条,答复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7年度浙江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41853条,同比增长11%。其中各设区市和县级政府及设区市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17780条,同比增长16%;省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7784条,同比降低7%。全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9717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4217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2867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13228条。

 



 

  2017年,省级部门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214件,同比减少34%。各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5084件,同比减少7%。
  (二)政府公报
  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共印制发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政府公报》)38期,公开各类文件197件;各设区市政府公报公开各类文件13995件。在切实做好《政府公报》编辑工作的同时,完成历史公报的上网工作。依托省档案馆将1982年以来刊登在《政府公报》上8000多份文件逐一扫描制作成PDF上网公开,提前完成了国办要求的历史公报数字化任务,最大程度满足读者需要。加强政府公报网络发布力度,依托“浙江发布”平台,将《政府公报》中有关内容以图片、视频、图表、文字等新媒体的形式展现给读者。继续执行《政府公报》免费赠阅制度,减少省市县机关赠阅数量,向包括农村和边远地区在内的基层倾斜。在市民中心、办事大厅、图书馆、书店等地点,设立30多个取阅点,提供5000份公报供读者免费取阅。
  (三)新闻发布会和解读回应
  2017年,省政府及各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1750场,较2016年下降17%。其中,省政府及省级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190场,各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1560场,各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达810人次。全省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16216篇,比2016年的16850篇减少634篇。全省参与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448人次,比2016年增加27%。全省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达93610次,比2016年增加3.9%;以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达122649次。全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共35945次,其中,省级部门193次,各市政府及其部门35752次。


 

  (四)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精神,2017年,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专栏,向社会全文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件,及时公布我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总体情况,以及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及受理情况
  2017年,全省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975件,比2016年增长32%。其中,省级单位收到5711件,同比增长101%;设区市、县(市、区)收到26264件,同比增长23%。
  全省共受理当面申请3583件、传真申请99件、信函申请12869件、网络在线申请15424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大宗商品交易、房屋拆迁补偿、重大建设项目、工商管理、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公众的知情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公众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2016年和2017年各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情况如下图:


 

  (二)办理情况
  目前,全省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为2981件,同意公开的为12940件,部分公开的为2174件,其公开率占全部申请的57%;不同意公开的共有2333件,占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5084件,占16%;告知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130件,占13%;申请内容不明确作出更改补充的1315件,占4%;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922件,占3%。
  2017年,省级政府部门办理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如下图:

   
 

  2017年,各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办理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汇总情况如下图: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全省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586件,比2016年上升9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45件,占53%;被依法纠错231件,占15%;其他情形510件,占32%。
  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134件,比2016年上升11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讼诉请求的734件,占65%;被依法纠错的78件,占7%;其他情形的322件,占28%。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大宗商品交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
  2011—2017年,全省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情况如下图:


 

  2012—2017年,全省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情况如下图:


 

  2017年,各市政府及其部门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情况如下图:


 

  2017年,各市政府及其部门依申请公开的行政诉讼情况如下图:


 

  六、举报和投诉情况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设立了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统一接受公众举报和投诉,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和受理点也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监督投诉箱,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2017年,全省共接到各类投诉28052件,比2016年增长17%。其中,省级部门收到举报投诉8730件,各市及其部门收到举报投诉19322件,均作了妥善处理。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省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有待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公开内容、公开目录、公开平台、解读回应、公众互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18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体系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以系统论、信息论、运筹学等科学方法论,围绕推进“五公开”、强化解读回应、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等内容,建立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体系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2018年底前,省级各部门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改革为重点,推动线上平台与线下大厅融合,真正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推进网站之间协同联动,重点建设以“浙江发布”为主平台,省级部门和各市官方微博为主体,县(市、区)官方微博为支撑,重点媒体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为依托的政务公开新媒体矩阵。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突出解读重点,规范解读程序,细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充分发挥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和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发布”等主流传播媒体作用,做好省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定向定调”的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切实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
  (五)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选好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为深入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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